【電纜橋大火】消委會解釋申「訴訟基金」條件 消費者需已試勻其他解決途徑

社會

發布時間: 2022/09/02 2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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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會解釋申「訴訟基金」條件 消費者需已試其他解決途徑

今年6月元朗電纜橋發生大火,導致新界西大停電。消費者委員會今(2日)表示,就消費者是否可因應事件申請「消費者訴訟基金」,當中需考慮「消費者訴訟基金」的申請條件;此外,消費者亦需要已嘗試所有其他解決紛爭的途徑而仍未能與商戶達成共識或協議。

消費者委員會表示,就消費者是否可因應事件申請「消費者訴訟基金」,當中需考慮「消費者訴訟基金」的申請條件,即涉及的事件是否屬於以下任何一類:

  • 與消費者交易有關,特別是:
    • 不宜銷售的劣質商品,其中包括食品及藥物;
    • 苛刻或不良的經營手法;
    • 不公平及不合情理的合約條款;
    • 消費者合約中的免責條款;
    • 虛假或誤導成分廣告聲稱;
    • 虛假的商品說明;
    • 貨品、服務或土地物業的失實說明或失實陳述;或
    • 任何具有重大消費者利益的其他事件;又或
  • 涉及重大的公眾利益或不公平。

此外,消費者亦需要已嘗試所有其他解決紛爭的途徑而仍未能與商戶達成共識或協議。
 
根據消委會瞭解,中電一直以來於地區層面設有不同的溝通渠道,讓消費者提出意見和訴求,以及處理糾紛。消委會期望中電能從消費者角度出發,盡量與消費者達成共識,以維持中電一直以來提供穩定供電服務的信譽及良好的客戶服務關係。
 
消委會會密切監察事件的進展,並期望因是次事件而導致的消費糾紛 ,電力公司可早日與消費者達成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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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鄧凱文